志願服務Q&A
壹、申請加入祥和隊?
一、如何加入祥和計畫隊?又有什麼規定?
A:經政府立案之團體,從事社福類服務,其志工人數達20人以上,便可行文向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加入「屏東縣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隊」。
二、申請加入祥和隊流程?
單位備妥以下資料,檢送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
1.公文
2.立案登記證書影本
3.志願服務組隊調查表
4.志願服務工作推展基本資料表
5.志願服務隊組織準則
6.志願服務隊名冊(至少20人)
7.年度執行計畫
貳、教育訓練
一、志願服務訓練何時辦理?該如何得知?
A:每年不定期分區辦理志願服務基礎暨特殊訓練,其相關訊息會公告縣府社會處網站及社團法人屏東縣志願服務協會網站(http:www.pcva.org.tw),也可使用臉書搜尋「阿猴城志工網」,按讚加入後,便可立即得知相關志願服務活動及訓練。
二、志工接受志願服務教育訓練有無年齡限制?
A:依據志願服務法第3條第2款「志願服務者(以下簡稱志工):對社會提出志願服務者。」故該法對志工雖無年齡之限制,惟就實務面,嬰幼兒尚待父母或監護人養育、保護、教養,自無可能符合上述定義。未成年人(含兒童及少年)為限制行為能力,其是否能理解志願服務教育訓練,提供志願服務,須視其身心發展狀況及志願服務內容而定,故應按個案事實予以認定。因此,為考量課程吸收程度,參與志願服務訓練之年齡限制,至少10歲以上,方可參訓。
參、志願服務紀錄冊
一、已受訓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志願服務紀錄冊是否由辦理訓練單位核發?需檢附哪些資料?
A:待志工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後,由運用單位行文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請檢附申請名冊、基礎暨特殊訓練證書影本(含課程內容)、一吋或兩吋照片1張(背後書寫姓名)。
二、若志工的紀錄冊為環保類,但目前在社福單位服務,已完成社福類之特殊訓練,志願服務紀錄冊是否需要重新申請?
A:一人一冊原則,當志工跨領域服務時,切記僅須接受該領域的特殊訓練課程即可,毋須再請領一本跨領域的紀錄冊。如已請領兩本以上者,必須擇一使用,不可兩本或兩本以上同時使用。
三、志工如同時於不同單位從事服務工作,志願服務紀錄冊如何申領?遺失如何辦理補發?
A:志工如同時受聘於數單位,則可自行擇一單位申領志願服務紀錄冊,並將其服務、訓練、獎勵等相關資料依規定登錄於該紀錄冊。 志願服務紀錄冊如有損壞或遺失情事時,由志工依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向原申請單位申請補發,並沿用原編號。補發志願服務紀錄冊時,其服務、訓練及表揚獎勵等資料應由原登錄單位補登。
四、要如何知道最近哪裡有辦理志工訓練或志工活動?
A:為整合全縣志工訓練課程,以建置志工訓練平台,達資源共享之目的,各運用單位辦理志工基礎、特殊或進階訓練課程,應連同計畫書函送至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備查,社會處將資訊分享並公布於網站上提供民眾瀏覽。
◎志工資訊平台:除志工訓練課程外,亦有代刊志工職缺招募資訊
1.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http://vol.mohw.gov.tw/
2.屏東縣政府http://www.pthg.gov.tw/
3.阿猴城志工網(臉書)
4.社團法人屏東縣志願服務協會http://www.pcva.org.tw/
肆、志願服務榮譽卡
一、志工如長久未提供服務,可否申請榮譽卡?
A:查「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第二點規定』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得檢具: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因此,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時應具有志工身分,亦即在隸屬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擔任志工,方符合相關規定。
伍、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
一、單位的管理員欲變更,該如何操作?
A:修改單位管理員有以下兩種作法:
1.請上層單位變更單位管理員,若是志工隊欲變更管理員,請運用單位權限登入修改,若是運用單位欲變更管理員,便請主管機關登入更改;其操作步驟為:點選「系統資料管理」→「使用單位資料維護作業」→搜尋單位名稱(志工隊或運用單位)→進入後點選新增管理員或刪除管理員便可。
2.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入頁面中,點選「下載專區」下載「資料異動單」,填妥後傳真至衛生福利部辦公室即可。
二、匯入Excel檔無法成功匯入,該如何處理?
A:若無法匯入,會出現錯誤說明,依照錯務進行修正,紅色欄位為必填項目,並請留意某些欄位需填寫代碼,並注意格式是否有誤。
三、如何下載匯入Excel檔?
A:兩種作法:
1.登入系統後,點選「志願服務整合系統」→「資料匯入」→依照需匯入的資料做點選(如:志工基本資料匯入作業)→點選「下載匯入格式」→點選「下載Excel檔案(*.xls) 匯入格式,有編輯驗證提示」便可開啟儲存。
2.至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網站→點選「志願服務」→「十二、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說明」下載。
四、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整合系統[前台]、[後台]差異性?
A:[前台]只有志工個人或志工人力銀行的會員可以登入使用, 志工單位不能登入前台。
◎若您已由志工隊幫你加入志工,請點選左側選單【志工家族】,輸入您的帳號及密碼後,即可進入系統觀看個人資料。帳號、密碼若不清楚,請洽詢為您建立資料之運用單位。
◎若您尚非任何志工單位之會員(如一般民眾),可點選左側選單【志工家族】或【志工人力銀行】,選擇「加入志工會員」即可建立個人基本資料。
[後台]是給志工單位(如志工隊, 運用單位)管理用的。
[後台]運用單位輸入資料,而[志工]把帳號密碼輸入到前台,志工的個人資料就可從前台查出來。
陸、志工服務之媒合
一、想要從事志願服務活動,可從哪裡得知志工召募訊息?
A:志工召募及活動訊息,除了屏東縣政府、社團法人屏東縣志願服務協會網站外,另外可至「阿猴城志工網」(臉書),按讚加入,便可立即得知更多相關服務活動訊息。
柒、其他
一、志工在領到紀錄冊以前已在單位服務一段時間,近日才領到紀錄冊,可以幫志工登錄領到紀錄冊以前的時數嗎?
A:服務時數登錄起算日必須在志工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後,才開始計算,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志工完成特殊訓練之前所服務的時數不得登錄、視為無效。
二、若已領有教字類之志願服務紀錄冊,是否在醫院及社福單位服務時數,都可登錄於手冊中?
A: 若志工跨領域在不同類別的運用單位服務時,都要分別接受該領域的「特殊訓練」課程,完成跨領域特殊訓練後,便可採計跨領域服務時數;舉例來說,小明是醫院的志工,已領有衛字類的志願服務紀錄冊,若同時也在國小擔任導護志工,小明就必須接受教育類的特殊訓練課程,在學校擔任導護志工的服務時數才能被採計,否則視為無效!其時數登錄於教字類手冊便可,毋須另外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
三、有關「屏東縣志願服務工作評鑑指標」及活動流程,是否可提供電子檔?
A:相關評鑑指標及流程,可至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網站,點選「志願服務」,進入「評鑑專區」,便可下載相關電子檔。
四、運用計畫如何核備?
A:為整合全縣志工訓練課程,以建置志工訓練平台,達資源共享之目的,各運用單位辦理志工基礎、特殊或進階訓練課程,應連同運用計畫書(範例可參考社會處網站)函送至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備查,社會處將資訊分享並公布於網站上提供民眾瀏覽。